拖船在性能上的共性要求是拖帶時的穩(wěn)性要求較高,操縱性較重要。同時,依各類型拖船的使用任務的差別,又各有其設計上的特殊問題。因此,相應有不同的設計特點。
(1)運輸拖船及推船
應以保證拖帶或頂推時有極大的拖推力為基本前提,并應具有良好的航向穩(wěn)定性、舵力和倒車性能(尤其推船)以控制駁船隊。
從快速性角度看。拖帶或頂推時,拖、推船本身阻力占船隊總阻力百分比較小,故設計重點是保證拖、推時有較好的推進性能。為此,尾吃水應力求保證在拖、推狀態(tài)時,船尾能容納直徑的螺旋槳,并保證水流的流暢性。
從操縱性來說,大的尾吃水及較纖瘦的尾體有助于增加舵面積,對航向穩(wěn)定性、倒車性能、回轉性能都有利,推船為改善其倒車性能。可用倒車舵。推、拖船為改善其操縱性能可采用雙槳及可360°回轉的導管螺旋槳(又稱Z形推進器)。
拖船或推船一般為單甲板船。內河拖船設甲板室或半高棚,海拖一般均設首樓。推船常設多層上層建筑以利駕駛視野。
(2)輔助作業(yè)拖船
其操縱靈活性、倒車性能對作業(yè)很重要,故船長宜短。并宜采用360°全回轉導管螺旋槳。設計上除注意拖帶時的拖力外,應適當兼顧自由航速。
布置上應保證上甲板比較空敞,以利作業(yè),故一般只設甲板室。因船員人數(shù)較少,故居住艙室所需地位也較小。
因燃油、淡水、生活供應品等數(shù)量相對較少,故在布置上較易處理。也有將港作拖船兼作短程沿海拖帶用的。
(3)救助拖船
不管海況如何惡劣。它都能盡快趕到失事現(xiàn)場實施救助,故抗風能力特別重要。此外,對自由航速和耐波性能的要求也較高,在拖曳時的拖力也較重要。因此,這類型拖船常配功率較大的主機且采用雙槳和可調距螺旋槳。因主機功率較大,續(xù)航程離較遠,加之施救設備和救助供應油、水、食物等的要求,船員又相對較多,因而需較多的建筑地位和浮力。同其他類型拖船相比,其排水量和主尺度都較大。建筑上常采用長首樓型和較大的壓載艙體積(調整油水消耗后的浮態(tài)與穩(wěn)性),當船長大于50m時,應滿足一艙不沉的要求。
(4)海洋開發(fā)用拖船
除性能上應具備海洋拖船的性能要求(穩(wěn)性、拖力、操縱性)外,還應具備小型運輸船的一些技術性能。為此,上層建筑應盡可能集中在前部,以留出較大的后部開敞甲板地位來布置貨艙和堆放甲板貨,主機功率的大小主要根據(jù)拖帶鉆探平臺的要求來考慮。推進上也以采用可調螺距螺旋槳為宜。這類拖船在不同使用情況的縱傾調整是個較復雜的問題,故應注意其油、水艙、壓載艙的前后分配。